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3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易错题:居民个人预扣预缴办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春分 2023/02/20 11:41:15 字体:

亲爱的学员,大家好!每日一练是网校推出的一项免费在线测试系统,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通过练习,对相应科目的知识尤其是基础知识做到基本的了解和掌握,因为基础是学好一门课程的关键,希望大家能够积极踊跃的进行测试和练习,对自己的基础知识进行一下检测和巩固。下面就上周(2023年2月136日到2023年2月19日)题目中大家正确率较低的一个题目进行点评。

1、居民个人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时,以下处理正确的有( )。

A、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B、居民个人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应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扣除限额,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选择其中一处扣除,选择后当年不得变更

C、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D、居民个人根据各项所得的收入、公益捐赠支出、适用税率等情况,自行决定在综合所得、分类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顺序

E、个人捐赠股权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的财产原值确定公益捐赠支出的金额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DE
【解析】

选项C,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正确率】13.61%

【点评】居民个人预扣预缴办法:每月(次)综合所得税务处理

1.工资、薪金所得累计预扣法: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提示1】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任职受雇月份数

【提示2】专项扣除:三险一金

【提示3】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租金、赡养老人。

【提示4】其他扣除: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支出。

【提示5】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2.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义务人支付时,按以下方法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税款:(3级累进)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预扣率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3.稿酬所得扣缴义务人支付时,按以下方法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70%×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70%×20%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扣缴义务人支付时,按以下方法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20%

税务师考试题库

各位考生可以利用网校税务师题库刷题,想做更多高质量练习题,可以购买应试指南辅导书,除了每章配有同步练习题,还有章节知识点解析哦!购买应试指南>>另外,下载正保会计网校APP,就可以使用手机随时随地刷题啦!点击下载APP>>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