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3税务师《税法一》答疑精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春分 2023/04/07 16:40:24 字体:

网校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问,教研老师们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为帮助广大考生解决备考难题。下面是税务师《税法一》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计算的答案是9  然后不太理解为啥+5   最后为啥答案是13呀

(2021年)某生活服务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条件,2022年3月该企业销项税额73万元,购进货物与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60万元,上月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余额为5万元,该企业3月实际抵减加计抵减额( )万元。

A.9

B.14

C.5

D.1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知识点。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60×15%=9(万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5+9=14(万元),不考虑加计抵减前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73-60=13万元,小于当期可加计抵减额14万元,所以本期实际抵减加计抵减额=13万元。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税法规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本题中上月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余额为5万元,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9,所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5+9=14(万元)。

抵减前应纳税额=13万元,大于零,且小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所以本期实际抵减加计抵减额=13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4月,是一个神奇的月份,任何事情,从4月开始,都会有好运加持哦~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