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3税务师《税法二》易错题分析:稿酬所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春分 2023/08/14 09:46:40 字体:

每日一练是网校推出的一项免费在线测试系统,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通过练习,对相应科目的知识尤其是基础知识做到基本的了解和掌握,因为基础是学好一门课程的关键,希望大家能够积极踊跃的进行测试和练习,对自己的基础知识进行一下检测和巩固。下面就上周(2023年8月07日到2023年8月13日)题目中大家正确率较低的一个题目进行点评。

练习时间:2023-08-10 做题次数:791 准确率: 32.47%

1、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属于稿酬所得的有( )。

A、任职于报刊的记者因采访疫情情况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取得的所得

B、任职于报刊的编辑人员在报刊“城市视角”版块上发表文章取得的所得

C、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

D、一高校的某文学教授因在某报刊上发表的散文取得的稿费收入

E、某作者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取得的所得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D
【解析】

选项A、B,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选项E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点评】稿酬所得, 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 报刊等形式出版、 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包括文字、书画、 摄影以及其他作品。

1. 包括作者去世后, 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

2.任职、 受雇于报刊、 杂志等单位的记者、 编辑等专业人员, 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 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 按“工资、 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 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 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 按“稿酬所得”项目征税。

3.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 编写或翻译的作品, 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 按“稿酬所得”项目征税。

点击图片进入税务师题库刷好题↓

税务师考试题库

想做更多高质量练习题,可以购买应试指南辅导书,除了每章配有同步练习题,还有章节知识点解析哦!购买应试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