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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的测试题目主要针对第十七章的相关内容进行的测试,有的题目考生的平均正确率不是很高。考生在复习时,要注重知识点的准确把握。下面就上周(2023年9月4日到2023年9月10日)题目中大家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点评。
错题点评:2023年9月10日
(2019年)下列民事诉讼事项中,法院应当采用裁定方式处理的有( )。
A、不予受理
B、驳回起诉
C、驳回诉讼请求
D、先予执行
E、诉讼中止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裁定适用范围。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驳回诉讼请求用判决,不是裁定。
点评:民事诉讼裁定适用范围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裁定适用范围。本题难度小,就是考查裁定的适用范围,理解上难度小。注意驳回诉讼请求是在审理了案件之后才作出的,此时用的就是判决,涉及的是实体性的问题,所以适用的是判决。裁定主要适用于涉及程序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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