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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练是网校推出的一项免费在线测试系统,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通过练习,对相应科目的知识尤其是基础知识做到基本的了解和掌握,因为基础是学好一门课程的关键,希望大家能够积极踊跃的进行测试和练习,对自己的基础知识进行一下检测和巩固。下面就上周(2023年10月02日到2023年10月08日)题目中大家正确率较低的一个题目进行点评。
练习时间:2023-10-03 做题次数:936 准确率: 20.02%
1、下列项目免征契税的是( )。
A、以获奖方式获得的房屋
B、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
C、以国家作价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
D、母公司以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
选项A,以获奖方式获得的房屋,没有免征契税的规定;选项B,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选项C,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于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契税税收优惠。在小税种中,税收优惠是重点,要熟悉掌握。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优惠如下: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契税政策如下:
(1)企业改制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事业单位改制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公司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4)公司分立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5)企业破产
①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②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免征;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
(6)资产划转
①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②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③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7)债权转股权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8)划拨用地出让或作价出资
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上述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9)公司股权(股份)转让
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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