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组价的公式为什么有时候从价+从量,有时候用成本+加工费,有时候*1+10%,请问几个组价公式的区别是什么?
一、单一从量消费税:
1、消费税计税依据=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不组价。
2、增值税组价=成本×(1+10%)+消费税
二、单一从价消费税:
进口环节:
1、消费税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增值税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比例税率)
自产自用环节:
1、消费税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增值税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委托加工环节:
1、代收代缴消费税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增值税计税依据=不含税加工费,不用组价。
三、复合计税消费税:
进口环节:
1、消费税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增值税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
自产自用环节:
1、消费税组价=(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增值税组价=(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委托加工环节:
1、代收代缴消费税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增值税计税依据=不含税加工费,不用组价。
网校2024年税务师预习阶段新课已全部开通,先购先学,通过税务师更有保障!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