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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易错题: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或旧货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春分 2024/07/22 09:22:45 字体:

本阶段的"每日一练"是以基础知识点练习为主。

下面就2024年7月15日到2024年7月21日的题目进行点评。

错题点评:2024年7月21日

下列关于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或旧货,说法正确的有( )。

A、一般纳税人销售一台2012年8月购买的小汽车,可以按照3%减按2%计算增值税

B、2023年7月,二手车销售企业销售一台收购的二手车,未放弃优惠政策,适用3%减按2%计算增值税

C、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放弃减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3%的征收率

D、销售电饭煲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将作为样品使用过的电饭煲出售,适用3%减按2%税率政策

E、某建筑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一辆2008年5月购入自己使用过的运输用卡车,适用3%减按2%税率政策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CE
【解析】

选项B,自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选项D,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按照适用税率13%征收增值税。

点评:1.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分类税务处理、账务处理
销售使用过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1)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含税售价/(1+13%)×13%,如果涉及到农机,9%
(2)可以开具专票
(3)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核算
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1)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2%
(2)只能开普票,不得开专票
(3)按简易计税3%填写申报表,一般纳税人减征的1%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的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处
(4)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核算
(1)可以放弃减税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3%
(2)可以开专票
(3)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核算
2.小规模纳税人
分类税务处理、账务处理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填写申报表时减征的1%填写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处
不得开专票(包括税务机关代开、自开)
放弃减税,可以开专票
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核算
3.销售旧货和二手车
分类税务处理
销售旧货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2%
只能开普票,不能开专票
2020.5.1~2027.12.31,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1)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
(2)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专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专票。
(3)按简易计税3%填写申报表,但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减征的2.5%税款一般纳税人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的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处;小规模纳税人填写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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