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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税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笔记:进项税额中计算抵税情形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1/28 09:45:01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进项税额中计算抵税的情形

1、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额=买价×13%

①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②购进烟叶可抵扣进项税额=收购价款×(1+10%)×(1+20%)×13%

注意:烟叶收购单位收购烟叶时直接补贴烟农的生产投入补贴在同一张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扣税

2、支付运费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7%

①运输费用金额包括:运费、建设基金和现行规定允许抵扣的其他货物运输费用;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不予抵扣。

②货运发票应当分别注明运费和杂费,对未分别注明,而合并注明为运杂费的不予抵扣。

③2003年起铁路小件快运的运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费用,不得作为运输费用抵扣进项税额

⑤以邮寄方式购进和销售货物发生的邮寄费,不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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