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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税考试《税务代理实务》学习笔记:税务检查的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1/28 10:54:52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税务检查的范围

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6.(1)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核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2)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3)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件;无税务检查证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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