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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税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笔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2/16 10:28:43 字体:

为助力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特分享了经典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处理

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1)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照实际支付或者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按照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3)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4)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照实际支付或者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5)按照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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