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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预习: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额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1/20 10:28:33 字体: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八章 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

知识点九: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额

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额=买价×13%

借:原材料 52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800

 贷:银行存款 60000

②购进烟叶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收购价款×(1+10%)×(1+20%)×13%

③核定扣除

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均采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类型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投入产出法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
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成本法
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参照法
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

相关链接:

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预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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