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八章 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
知识点十八:消费税的基本规定
(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及征税环节
征税范围——14个税目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征税环节
消费品
|
征税环节
|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
零售环节纳,其他环节不纳
|
2.卷烟
|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环节
|
3.其他应税消费品
|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缴纳
|
(二)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加了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为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对卷烟批发企业征税提供了依据。
(三)税率
消费品
|
税率形式
|
啤酒、黄酒、成品油
|
从量定额
|
卷烟、白酒(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
|
复合征税
|
其他应税消费品
|
从价定率
|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