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8税务师试题涉税相关法律试题解析:行政诉讼被告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水冰月 2019/09/11 17:10:42 字体:

2019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9日-10日,这段时间要多做题,通过做税务师试题,真正地掌握税务师考试知识点。下面带来2018税务师试题涉税相关法律试题解析,快来做。

(2018税务师试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对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而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确定被告的规则是( )。

A.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

B.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C.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

D.由当事人选择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二者之一作为被告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被告。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为方便考生适应无纸化(机考)考试环境,正保会计网校全新推出会计从业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动(手动)批阅判分,记录每次模考过程,并汇总错题供反复演练,锻炼考生答题能力和速度,全面提高考试通过率,为考试加分!点击体验>>(建议电脑端体验)

学习过程中我们应该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也可以多学习历年考得比较好的学员的备考经验>>点此查看更多备考经验

精彩推荐:

李素贞老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频考点免费试听

2019年税务师强化备考干货!赶紧收藏!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重点、难点及学习方法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