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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相关知识点是税务师考试的高频考点,大家要熟练掌握,可以通过做题来巩固。接下来继续做一做2018年税务师试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吧!马上要考试了,希望同学们查漏补缺!巩固好基础知识。
(2018年税务师试题)甲公司、乙公司于5月1日签订1份买卖合同。6月1日,甲公司按约定交货。货物存在隐蔽瑕疵,乙公司当初并不知情。直至7月1日,乙公司才发现货物存在瑕疵,当即向甲公司去函,要求对该瑕疵予以补救并赔偿。甲公司与8月2日回函,拒绝了乙公司的要求。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本案乙公司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为( )。
A.5月1日
B.6月1日
C.7月1日
D.8月1日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起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7月1日,乙公司发现货物存在瑕疵,此时是权利人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也知道义务人,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以上为2018年税务师试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含答案解析),希望同学们好好练习。
最后这段时间,不要在太偏或者太难的题上浪费时间了!要注意学习效率。可以利用网校的学习资源,进行查漏补缺!
2019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频考点(点击查看)大家也要好好看一看!这些都是税务师考试经常考到的知识点。
税务师考试前,除了练习历年税务师试题,还要要做一做网校的模拟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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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同学们把握好节奏,努力一下,坚持一下,希望大家都能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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