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45【多项选择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包括( )。
A.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B.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C.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15天
D.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E.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
收起解析考查知识点: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想做题更方便,下载正保会计网校APP,这里荟萃老师直播、海量练习题及时下新的考试资讯,不管看课、做题都很方便!(去下载>>)
2020年税务师考试明天(11月7日)就开始啦,再次提醒还未打印准考证的小伙伴赶快打印自己的准考证,没有纸张准考证是无法进考场的!考试前建议大家将近期做的题,出错的再看一看,考前速记知识点,再看一看!点击获取2020税务师考前速记干货>>
考前干货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