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关于召开庭前会议的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庭前会议由法院院长召集
B.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
C.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审判人员应当召开庭前会议
D.召开庭前会议,应当通知被告人参加
考查知识点:刑事诉讼第一审公诉案件
本题考核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3条规定,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一)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二)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三)社会影响重大的;(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所以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所以选项D错误。
一直坚持去做一件事,当你回头是会有不一样的美景,学习税务师同样如此。既然选择税务师,就一定要坚持下去!平时备考,要有针对性地做题,正保会计网校税务师免费在线题库有不少精选练习题可以做,帮大家巩固基础知识!可以进入税务师“每日一练”>>去做练习题!
想考税务师,但2021年税务师报考简章还未出,此时学习是不是太早了?当然不早!税务师备考内容多,需早点学习,打基础!正保会计网校2021年税务师网课火热报名中!快来选一门适合自己的课程!
特别提醒!高效实验班五科联报班次,报课后可任意选听超值精品班课程,还送五科(1000元)机考系统!报一次课能学三年,大部分考生2-3年内考过全科,还是很合适的!点击了解高效实验班>>
更多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