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单项选择题】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对于一般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的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 )。
A.3个月
B.4个月
C.6个月
D.7个月
本题考核公诉案件审理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考察知识点:刑事诉讼第一审公诉案件
已报名税务师考试的同学加紧时间学习,合理分配时间,正保会计网校精品好课助力大家科学备考,老师帮你抓重点,解决备考难题!快来了解/免费试听课程>>
更多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