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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法律知识点太繁琐,很多人学不会、记不住,其实是缺少老师指导!赵俊峰老师主讲的《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效实验班基础精讲内容,快来免费试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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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取内容
赵俊峰2021《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效实验班
第五章第02讲
知识点:行政复议参加人、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管辖
【例题·单选题】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 )参加行政复议。
A.案外人
B.共同被申请人
C.共同申请人
D.第三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第三人。法律规定,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授课风格
赵老师长期钻研经济法之实战规律,多年锤炼,将精炼的知识点总结归纳给学员,让记忆从此有章可循;
在课堂上,赵老师严谨而不失幽默,老练而不失活力,讲课条理清晰,重难点突出,举例生动形象,能够帮助学员及时理清知识脉络,突破难点、指点迷津,能够让学员在轻松幽默的课堂上学习到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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