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2税务师税法二答疑精华:婴幼儿费用扣除标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水冰月 2022/04/11 15:19:16 字体:

网校2022税务师辅导课程已开通,附赠答疑服务,就是在听课的时候,遇到问题可以随时在答疑板上提问。下面是网校课程答疑板上摘取的税法二的问题及答疑,快看看你遇到了么。

习题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说法,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选项B,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提问内容

老师,先项D,婴幼儿不是指三周岁以下的吗?自2022年以后才可以扣除的不是吗?

老师回复: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您的理解正确。选项D就是根据下面的文件内容编写的。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国发〔2022〕8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祝您学习愉快!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