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单选题
下列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关于应缴消费税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B.随同金银首饰销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的消费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C.外购用于馈赠、赞助的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应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D.外购用于职工福利、奖励的金银首饰应按纳税人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外购用于馈赠、赞助的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提示】一、金银首饰的包装物缴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1.随同金银首饰销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①收入一并记入“主营业务收入”,
②包装物收入应缴的消费税与金银首饰本身销售应缴的消费税应一并记入“税金及附加”。
2.随同金银首饰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①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
②包装物收入应缴的消费税应记入“税金及附加”。
二、自购自用金银首饰应缴消费税:
①用于馈赠、赞助: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②用于广告:记入“销售费用”科目。
③用于职工福利、奖励: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考察知识点
金银首饰缴纳消费税的核算
@2022税务师再延考生:
有时间就多做几套模拟题,整理了错题本的同学多翻看错题,“清扫”知识盲区。
关于2022年税务师第二次延考,复习时间不多了,各位考生要回归基础,查漏补缺,而检验和巩固基础的好办法就是多做题,历年试题、模拟题建议做一做!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