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情形的应税消费品,不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的是( )。
A.用于馈赠的高档化妆品
B.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白酒
C.用于对外投资入股的卷烟
D.用于抵债的小汽车
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消费税计税依据。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换抵投),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其他视同销售情形均用同类价中的平均价计税。而增值税中的各种视同销售情形,一律用同类价中的平均价计税。
考察知识点
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及用于其他方面的规定
@2022税务师再延考生: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复习,很多人感到疲惫,觉得哪里都没复习好,希望大家坚持到最后!
有时间就多做几套模拟题,整理了错题本的同学多翻看错题,“清扫”知识盲区。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