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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市房地产开发企业2023年开发一幢住宅楼,当年完工并销售了90%。已知该企业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有:拆迁补偿费900万元,前期工程费100万元,建筑工程费1100万元,基础设施费200万元,公共配套设施费300万元,开发间接费用250万元,银行借款利息200万元,那么该企业当年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 )万元。
A.3050
B.2850
C.2565
D.2745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900+100+1100+200+300+250)×90%=2565(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确认。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2)房地产开发成本:①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含耕地占用税;②前期工程费;③建筑安装工程费;④基础设施费;⑤公共配套设施费;⑥开发间接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①能按项目计算分摊利息,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成本)×5%以内。
②不能按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成本)×10%以内。
(4)转让有关的税金:
①营改增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②营改增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房的与转让有关的税金中不包含印花税。
(5)其他扣除项目:仅适用于房企新建房,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成本)×20%。
考察知识点
房地产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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