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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纳税评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12/03 16:25:22 字体:

  知识点:纳税评估  

  (一)纳税评估的指标

  分为通用分析指标和特定分析指标两大类

  其中通用分析指标有5个:

  收入类、成本类、费用类、利润类、资产类。

  (二)纳税评估的对象

  1.纳税评估的对象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

  评估对象选择的方法:

  计算机自动筛选

  人工分析筛选

  重点抽样筛选

  2.重点评估分析对象:

  重点税源户

  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

  税负异常变化

  长时间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

  纳税信用等级低下

  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的纳税人

  (三)纳税评估结果的处理

  1.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或存在的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的,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

  2.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

  3.分析和约谈中发现的必须到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的,经税源管理部门批准,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

  4.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和其他需要立案的违法行为嫌疑的,移交稽查部门。

  5.要作出评估分析报告,提出建议;

  分析报告与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给纳税人,也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的依据。

以上是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为了帮助参加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特意大家整理了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练习题,祝您备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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