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兼营非应税劳务
1.含义: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
特点: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之间无从属关系。
2.税务处理: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以上是税务师《税法一》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为了帮助参加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特意大家整理了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练习题,祝您备考顺利!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