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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答疑精华:进项税额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4/05 09:59:30 字体:

【试题内容】

甲食品公司9月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已抵扣进项税额)因保管不善发生霉烂,账面成本价3000元(包括运费成本100元,已抵扣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进项税额转出=(3000-100)÷(1-13%)×13%+100×11%=444.33(元)

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税法一》第二章“进项税额”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税务师:进项税额

  详细问题描述:

为什么要用2900除以(1-13%)?扣除运费的账面成本应该是不含税价啊?

答疑老师回复:

这里农产品是计算抵扣的免税农产品,要/(1-13%)进行换算。

进项税额转出有两种情形:以票抵扣和计算抵扣。

以票抵扣的:例如购买货物取得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进项税额17万元,计入成本的金额是100万元,这100万元也是计算增值税的依据。所以在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直接用100×17%即可。

计算抵扣,包括收购免税农产品,收购农产品计入成本的是收购金额×(1-13%),所以在得知成本的情况下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要还原为收购金额,即成本/(1-13%)×13%。

如何进入进项税,就如何转出进项税。您看:农产品是计算抵扣进项税。原材料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进项税。

农产品: 一般纳税人购入免税农产品,凭支付的金额A直接乘以13%计算出进项税,实际计入农产品成本的是A*87%,因此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要先将成本还原成买价,再乘以13%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数。比如,购入免税农产品,支付买价100万元,进项税13万元,农产品入账成本87万元。如果该批农产品作进项税额转出,转出额=87/87%*13%。

原材料,是购入时按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及税款来抵扣进项税。例如,购入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元,增值税17元。那么进项税是17元计入成本是100元。那么,做进项税额转出时,是100*17%=17元。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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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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