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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存货税务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5/10 16:33:43 字体:

2016税务师知识点

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大家可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的预习班课程提前学习。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分享的税务师《税法二》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帮助。

存货的税务处理

(一)存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3.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为成本。

(二)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注意无后进先出。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链接:2016税务师《税法二》第一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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