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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单选题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顺序核定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
A.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B.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C.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营业税税率)
D.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营业税税率)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税务师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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