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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公司设立(6.2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6/21 19:01:53 字体:

税务师考试·单选题

发起人马某、刘某、唐某三人筹备设立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之前,发起人马某以自己的名义与元华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元华公司办公房屋一幢,月租金10万元。宏达公司成立后入住了该办公房并正常经营,后宏达公司和马某均未支付元华公司相应的租金,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合同当事人为马某和元华公司,因此元华公司只能要求马某支付租金

B.由于宏达公司成立后未对该租赁合同进行确认,如果元华公司请求宏达公司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由于宏达公司实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元华公司请求宏达公司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马某无权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该租赁合同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税务师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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