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知识在于积累,天才在于学习。2017年税务师考试已经拉开序幕,目前为预习阶段,学员可根据网校制定的预习计划表来安排学习进度。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知识点: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1.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2.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非对等;
3.内容一般法定;
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权力)义务往往是重合的;
5.行政法律关系争议通过行政程序、准司法程序以及司法程序解决。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主体 | 行政主体(官) | 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
相对人(民) | 外部 | 如:对外部管理活动的行政处罚 | |
内部 | 如:对内部公务人员的行政处分 |
2.行政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
3.行政法律关系内容:
行政主体 | 行政主体权利(职权) | 行政立法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司法权等 | |
行政主体义务(职责) | 正确适用法律、依法行使职权、遵守法定程序 |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权利 | 参与权 | 包括①直接参与管理权;②了解权(如信息公开制度);③听证权等 |
受益权 | 包括①就业权;②享受养老、保险、救济金等社会福利的权利;③获得许可、奖励、减免税等其他利益的权利;④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
请求权 | 包括①请求保护权;②请求行政复议权或请求行政诉讼权;③请求赔偿或补偿权 | ||
行政相对人义务 | 遵守行政法律法规、服从行政管理、执行行政决定 |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