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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这句俗语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对于税务师考试,知识在于积累,天才在于学习。2017年税务师考试已经拉开序幕,目前为预习阶段,学员可根据网校制定的预习计划表来安排学习进度。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一》科目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知识点: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法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税法定义要点:
1.立法机关——有权的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调整对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范围——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法,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二)税法的特点
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
【解析】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由习惯作法或司法判例而认可的。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性法规。
【解析】税法直接规定人们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的法规,具有强制性。
3.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
【解析】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其内容涉及课税的基本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税收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
我国税法结构:宪法 + 税收单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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