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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财务与会计》学习笔记:商品流通企业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0/11 11:06:22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第九章《流动资产二》

商品流通企业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一)毛利率法

毛利率法在运用时,通常是本季度采用上季度的毛利率,在本季度的前两个月使用毛利率法,而在第三个月则采用最后进价法进行倒挤,以调整由于选用上季度的毛利率而产生的误差额。

销货收入-销货成本=毛利 毛利/销货收入=毛利率 期初+购货-销货=结存

(二)零售价格法

(1)成本与售价的比率=(170 000+230 000)/(200 000+300 000)×100%=80%;

(2)本月销售成本=400 000×80%=320 000(元);

(3)本月末甲商品的库存成本=170 000+230 000-320 000=80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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