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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税《税收相关法律》练习:破产财产的撤销行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3/19 15:35:52 字体:

  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相关法律》的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多项选择题

假设人民法院于2012年9月10日受理骏远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属于破产程序中的可撤销行为的有( )。

A.该公司于2012年3月1日对应于同年10月1日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

B.该公司于2012年4月1日调出价值10万元的机器设备一套无偿转让给他人

C.该公司于2012年5月8日与其债务人签订协议,放弃其15万元债权

D.该公司于2012年7月10日将价值25万元的车辆作价8万元转让他人

E.该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提前清偿了对宏达公司的未到期债权10万元

    

  相关链接: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模拟试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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