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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税《税收相关法律》练习: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3/20 11:55:53 字体:

  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相关法律》的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多项选择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B.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C.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于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债务人和相对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的,视为解除合同

E.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债权申报的期限,申报债权的期限最少为30日

    

  相关链接: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模拟试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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