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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第四篇第二章练习题答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3/24 14:25:35 字体:

    2014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四篇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新法典施行之前受理但尚未审结的案件,适用新法继续审理。

2、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决定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3、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法公开审判制度的例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4、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级别管辖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是以案件的性质和影响大小。

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相关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他人之间已经开始诉讼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能申请参加诉讼,或者依法院的通知而参加诉讼,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其在诉讼中的地位既非原告,也非被告,只能参加到当事人一方进行诉讼。其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也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但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则享有与当事人同一的诉讼权利义务,可以进行和解、提出上诉、请求执行判决等。

6、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7、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中可以作出缺席判决的法定情形。选项A是按撤诉处理的情形。

8、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二审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9、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二审法院的判决种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1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对象是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权利的处分原则。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处分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争议发生以后,当事人可以依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行使起诉权。(2)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可以撤回起诉,被告也有权决定是否提起反诉来主张自己的实体权利。(3)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决定是否提起上诉;对已生效的判决书、裁定和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法律的,当事人有权决定申请再审。(4)对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还可以撤回其申请。所以,选项A、B、C、E是正确的。D项是当事人对实体权利处分的体现。

2、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提出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当事人;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区别。共同诉讼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而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所以选项A错误。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必须一同起诉或一同应诉,彼此有连带关系,其中一人的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的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所以选项B错误。普通共同诉讼中的几个诉讼必须属于同一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选项C正确。共同诉讼中,在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时,可以由当事人推选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所以选项D错误。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没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因而,其中一人的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所以选项E正确。

4、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先予执行的相关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民事诉讼意见》规定上述第(3)项规定的紧急情况,包括:(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2)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3)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4)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5、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止诉讼的情况。本题中,A项构成诉讼终结的原因;在B项情形下,人民法院则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DE。

6、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反诉的相关规定。反诉是指原告起诉后,被告于同一诉讼程序对原告起诉。《民事诉讼法》把反诉规定为被告的一项诉讼权利,反诉可以与本诉合并审理。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有事实上或法律上的联系。

7、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缩短审结案件的期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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