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9税务师备考正当时,在学习《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内容以及做《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习题的时候,小伙伴们可能会遇到各种难题,备考的热情难免会受到打击,不过请不要着急,网校答疑板来帮你,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交,答疑老师们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为帮助广大考生解决备考难题,特搜集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试题内容: (七)特殊抵押 1.最高额抵押:抵押物固定,债权不固定; 2.共同抵押:多个财产为同一个债权担保; 3.财团抵押:浮动式财团抵押(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现有财产和将来财产)和固定式财团抵押(流动资产不列入,财产目录固定)两种形式。 学员问题: 最高额抵押以下不理解,请详细解释并举例说明。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最高额抵押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在预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所作的担保。(即抵押物价值固定,债权额不固定)。 比如,张某以一处房产为抵押物,与债权人李某签订了一份担保将来可能发生的100万元债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张某在1月份向李某借款20万元,3月份又借了30万元,5月份又借了40万元,6月份还了60万元,8月份又借了40万元,以此类推,张某在这一年之内借了还,还了借,只要借款额不超过100万元,张某抵押的房产对这一年之内发生的不超过100万元的借款的偿还作担保。
时间是让人猝不及防的东西,总是在偷偷的走着,为了帮助考生备考,正保会计网校2019年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全面招生!各辅导班次专为考生精心设计,提供免费试听、笔记、答疑等服务,各位考生可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导班次。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