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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了序幕,报考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小伙伴们,你们在学习《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内容以及做考试习题的时候,是否会遇到不理解不清楚的地方呢,不用担心,网校答疑板为您答疑解惑,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交,答疑老师们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网校小编精心整理的答疑精华吧!
学员问题: 担保物权和地役权不理解,请详细解释并举例说明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比如:您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相应的取得房子所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然后,你把这一套房子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此时,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比如,甲为了让自己的别墅采光更好,与邻居签协议,让邻居不得建高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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