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9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习题精讲课程讲义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凤珍 2019/08/13 15:35:34 字体:
涉税服务实务习题精讲课程讲义

2019年税务师考试已经进入了紧张的备考阶段,距离11月份的考试还有不到三个月时间,报考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的同学们,你们准备的如何了?已经购买了正保会计网校2019税务师课程的小伙伴们注意啦,习题班已经开课,赶快去听听老师们的习题精讲吧!

为了更好地让大家了解我们的课程,网校特推出了习题精讲免费试听,下面是奚卫华老师涉税服务实务的习题精讲免费试听课程讲义。

奚卫华老师的习题精讲课程在高效取证班、精英孵化班都可以学习,还未购课的同学,可以点击购买课程哦!

一、本章考情分析:

  题型题量:以单选题和多选题为主,偶尔会在简答题中涉及本章内容,2009年考了6分的简答题。

  分值:预计2019年分值3分左右。

二、本章知识点及习题:

 知识点1:税务师的服务范围——涉税鉴证和非鉴证服务,涉税鉴证业务包括纳税申报类鉴证、涉税审批类鉴证和其他涉税鉴证三种类型;非鉴证服务包括税务咨询服务、申报准备类服务、涉税代理类服务和其他涉税服务四种类型;分清哪些是涉税鉴证业务,哪些是非鉴证服务。

  (1)税务师执业,应当依托于税务师事务所;

  (2)税务师事务所可以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能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税务机关才能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涉税服务范围的有( )。

  A.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B.办理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的鉴证

  C.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D.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申请

  E.代理税务行政诉讼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D
【解析】

选项C,不能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E,应该由律师代理。


【例题2•多选题】税务师接受委托从事的下列业务中,属于涉税鉴证业务的有( )。

  A.出具企业税前弥补亏损鉴证报告 

  B.减免税申报

  C.出具企业资产损失鉴证报告 

  D.代办税务登记

  E.开展税务咨询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C
【解析】

选项BDE属于非涉税鉴证业务。


知识点2了解税务师行业的特点,掌握“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的含义。

知识点3:熟悉税务师的四大执业原则

自愿委托,依法涉税服务,独立、公正,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知识点4:在“第二节 涉税服务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中,了解我国涉税服务制度发展过程中的几个文件。

【例题1•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的相关表述,正确的是( )。

  A.在涉税服务活动中产生的税收法律责任,因代理人的原因其承担者应为涉税服务人员,即可转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B.涉税服务关系的建立有条件地转移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其本身所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

  C.因税务师工作过失而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产生损失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得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涉税服务人员提出赔偿要求

  D.涉税服务关系的建立并不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其本身所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选项A,在涉税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税收法律责任,无论出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原因,还是由于税务师的原因,其承担者均应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而不能因为建立了涉税服务关系而转移征纳关系,即转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选项B,涉税服务关系的建立并不改变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对其本身所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选项D,若因税务师工作过失而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产生损失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涉税服务人员提出赔偿要求。


 【例题2•单选题】因甲税务师事务所代理人丙失误,所代理的乙企业2019年3月份的增值税申报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乙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对乙企业做出加收滞纳金3000元和罚款15000元决定。对于这些滞纳金和罚款,应( )。

  A.全部由甲税务师事务所缴纳

  B.全部由乙企业缴纳,但乙企业可以向甲税务师事务所提出赔偿要求

  C.全部由乙企业缴纳,但乙企业可以向代理人丙提出赔偿要求

  D.由乙企业缴纳罚款,由甲税务师事务所缴纳滞纳金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和“税务师不能以个人名义执业”,因此,对于这些滞纳金和罚款,全部由乙企业缴纳,但乙企业可以向甲税务师事务所提出赔偿要求。


【例题3•多选题】(2016年,修改)依法涉税服务原则包括的内容有( )。

  A.承办的涉税服务业务,都要以法律、法规为指针

  B.承接的涉税服务范围,都要以法律、法规为设定

  C.从事涉税服务的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D.从事涉税服务的税务师必须是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并在税务师管理机构登记

  E.涉税服务必须按规定出具报告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解析】

依法涉税服务原则:首先,从事涉税服务的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从事涉税服务的税务师必须是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并在税务师管理机构登记的具有涉税服务执业资格的涉税服务人员;其次,税务师承办一切涉税服务业务,都要以法律、法规为指针,其所有活动都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税务师制作涉税文书,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依照税法规定正确计算涉税服务对象应纳或应扣缴的税款。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涉税服务对象的合法意愿,在涉税服务对象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知识点5:税务师事务所成立的条件、行政登记的有关规定

涉税服务实务


【例题1•多选题】税务师事务所采取合伙制或者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的,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股东由( )担任。

  A.税务师 

  B.注册会计师

  C.高级会计师

  D.律师 

  E.注册资产评估师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D
【解析】

税务师事务所采取合伙制或者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的,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股东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


【例题2•单选题】(2018年)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中,税务师占比应高于( )。

  A.30% B.40% C.60% D.50%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合伙人或者股东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其中税务师占比应高于百分之五十。

【例题3•多选题】下列关于税务师事务所成立与办理行政登记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税务师事务所可以采取合伙制或者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

  B.合伙人或者股东中税务师占比应高于80%

  C.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不能同时在两家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股东或者从业

  D.地级市税务机关负责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E.税务师事务所注销工商登记前,应当办理终止行政登记,向所在地省税务机关提交相应材料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CE
【解析】

选项B,合伙人或者股东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其中税务师占比应高于百分之五十;选项D,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简称省税务机关)负责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例题4•多选题】(2018年)税务师事务所及其税务师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且情节严重的可由省税务机关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的有( )。

  A.拒不配合税务机关检查

  B.未按照办税实名制要求提供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实名信息

  C.未按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业务规范执业,出具虚假意见的

  D.指使委托人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贿

  E.违反税法规定造成委托人偷税,按规定被处罚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DE
【解析】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税务师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税务师事务所由省税务机关宣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无效,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1)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被处罚的;(2)未按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业务规范执业,出具虚假意见的;(3)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损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的;(4)利用服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以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名义敲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6)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行贿的;(7)其他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知识点6:熟悉税务师的权利与义务,能够在选择题中做出正确选择,一旦在简答题中涉及到,能够进行解答。

【例题•多选题】税务师的下列行为,符合税务师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的有( )。

  A.发现委托人有违规行为经劝阻无效,终止执业并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B.执业期间,经委托人认可购买其发行的债券

  C.发现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向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

  D.在出具有保留意见的涉税文书上不签字盖章

  E.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C
【解析】

选项B,税务师执业期间,不得买卖委托人的股票、债券;选项D,税务师不管出具何种意见,均需要在涉税文书上签字盖章;选项E,税务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执业,也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知识点7:熟悉税务师何种情况下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出具报告时不得有哪些行为;税务师不得有哪些行为。

  【例题1•多选题】下列有关税务师权利与义务、执业规则的表述,错误的是( )。

  A.税务师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有关会计、经营等涉税资料,以及其他必要的协助

  B.税务师可以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C.经委托人认可,税务师可以购买其发行的债券

  D.税务师可以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

  E.税务师应当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与审核,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CD
【解析】

选项B,税务师可以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是小规模纳税人;选项C,税务师在执业期间不得买卖委托人的股票、债券;选项D,税务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者收费。

【例题2•多选题】税务师执业时,遇有下列( )情形,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A.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会损害报告使用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的 

  B.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报告或不当证明的

       C.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的 

  D.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E.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的要求,致使税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涉税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CE
【解析】

选项A、D应在出具报告时,予以指明,而不是拒绝出具有关报告的情形。

知识点8:熟悉涉税服务法律关系确立的前提;涉税服务法律关系变更的3种情形,涉税服务法律关系单方终止的情形。

【例题1•单选题】关于涉税服务关系确立的前提,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受托涉税服务机构及专业人员具有一定资格

    B.双方达成了代理事项的口头协议

    C.委托代理项目符合法律规定

    D.税务师承办业务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选项B应该是书面协议。

【例题2•多选题】下列税务代理情形中,委托方可以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是( )。

    A.税务师事务所为委托方更换税务师

    B.税务师事务所解体 

    C.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D.税务师事务所因经营不善破产

    E.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CDE
【解析】

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情形:(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例题3•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面终止代理行为的有()。

    A.委托人要求降低税务代理费用,税务师事务所认为无法承受的

    B.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造成代理错误的

    C.委托人投资方发生重大变化,税务师事务所认为税务代理关系无法继续的

    D.委托人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E.委托方解体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DE
【解析】

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情形: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方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知识点9:熟悉受托方及双方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

  注意: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知识点10:熟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例题1•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下列处理正确的是( )。

  A.由税务代理人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B.由纳税人补缴应纳税款,由税务代理人补缴相关的税收滞纳金、罚款

  C.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

  D.对税务代理人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E.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E
【解析】

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例题2•单选题】(2016年)关于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税务师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发现后三年内不得对外行使税务师签字权

  B.委托方违反代理协议,提供虚假账簿资料导致税务师代理的纳税申报被认定为偷税,委托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C.税务师在代理纳税申报时由于政策理解错误导致纳税人少缴税款的,应由税务师事务所补缴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以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D.税务师未按合同履行代理义务而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的,纳税人无需承担责任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选项A,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间不得对外行使税务师签字权。选项C,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选项D,税务代理如因工作失误或未按期完成税务代理事务等未履行税务代理职责,给委托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应由受托方负责。同时纳税人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例题3•单选题】下面对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表述错误的是( )。

  A.如因委托方违反代理协议的规定,致使税务师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代理协议,由此产生法律后果的法律责任全部由委托方承担,其中,委托方应按规定向受托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B.某税务师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应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处以1000元以上至1万元以下罚款

  C.税务师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D.税务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互相勾结,偷税抗税、共同违法,双方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选项B,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间不得对外行使税务师签字权;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社会公告。

【例题4•多选题】税务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间不得对外行使税务师签字权;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社会公告。这些行为包括( )。

  A.税务师出具虚假涉税文书,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

  B.执业期间买卖委托人股票、债券的

  C.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的

  D.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E.在一个会计年度违反《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1次以上的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CD
【解析】

税务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间不得对外行使税务师签字权;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公告办法另行规定:   ①执业期间买卖委托人股票、债券的;   ②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者收费的;   ③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的;   ④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⑤利用执业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⑥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2次以上的。

【例题5•多选题】关于税务代理法律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有( )。

  A.由于委托方违反代理协议的规定、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导致税务师代理的纳税申报被认定为偷税,委托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B.税务师在代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导致纳税人少缴税款的,应由税务师事务所补缴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以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C.税务师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的,由省级税务局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间不得对外行使税务师签字权

   D.税务师事务所以不正当方式承接业务的,由省级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向社会公告

  E.税务师知道委托方的销售数据虚假,经劝说无效后根据虚假数据代理申报,后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CDE
【解析】

税务师事务所以不正当方式承接业务的,由省级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向社会公告。

  

三、本章简答题:

出题方式:给出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属于税务师的服务范围,是否符合执业规则的规定,税务师的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承担。

【例题•简答题】某省税务局在2019年8月对食品生产企业2016年1月1日后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稽查,根据计划布署,要求各个相关企业于2019年8月底前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所在县(或市)税务稽查局。

  2019年8月15日某县食品生产企业的财务人员找到信达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税务师张鑫,要求对企业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代理审查,出具增值税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代为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同时表示此项业务的报酬可以不通过税务师事务所而直接付给张鑫个人。

按照税务师执业的有关要求签订协议后,张鑫及其辅助人员于2019年8月18日~2019年8月25日对该食品生产企业2016年1月1日后的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该食品生产企业经常从农民、集贸市场的小商贩处购进农产品,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2019年3月该企业租入的办公楼既用于办公,又有一部分用作职工食堂,全部抵扣了进项税额。

问题1:张鑫能否代食品生产企业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为什么? 

解析:张鑫可以代食品生产企业撰写自查报告,这属于税务师执业范围中的“代为制作涉税文书”业务。

问题2:此项业务张鑫能否个人收款?并简述理由。

解析:张鑫个人不可以收款,税务师执业应该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个人不得承接业务。

问题3:食品生产企业增值税缴纳中存在何种问题?

解析:该食品生产企业存在多抵扣进项税额问题。农产品收购发票只能是收购企业向农业生产者开具,该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向农民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但不能向集贸市场的小商贩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由于向小商贩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导致多抵扣了进项税额;

注意:企业在2018年1月1日后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又用于集体福利,进项税额准予全额抵扣,因此租入办公楼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做法是正确的。

问题4: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要求张鑫在鉴证报告和自查报告中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不予反映,张鑫在执业时应如何处理? 

解析:委托人示意税务师张鑫作不实报告或者不当证明,张鑫应当拒绝出具报告,并劝告其停止违法活动,否则税务师事务所可单方终止代理协议。

问题5:如果张鑫在代其出具自查报告和鉴证报告时未如实反映上述问题,造成食品生产企业少纳增值税,双方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解析:代理人知道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在该项业务中,张鑫及其所在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食品生产企业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张鑫及其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处食品生产企业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编辑推荐】

两年仨证:妈妈级考生的疯狂备考之路

税务师备考心得:努力不仅仅是为了证书

税务师学习记:人间正道是沧桑

结缘网校8年,顺利拿下四个高含金量证书

找对方法,事半功倍——我的税务师备考经验分享

三年磨一剑,税务师直达记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