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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匆匆流逝,距离2019税务师考试只剩下两个多月的时间了,报考税务师的同学们,一定要抓住最后的复习时间高效备考,规划好学习时间,做到一点一滴的知识积累。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交,答疑老师们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为帮助广大考生解决备考难题,特搜集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试题内容: 【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参加听证 B.行政机关收到听证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举行听证 C.当事人有权申辩,但无权质证 D.当事人的听证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听证程序。(1)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听证申请后多长时间内举行听证,《行政处罚法》未作明确规定,所以选项B错误。(2)在听证程序中,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行政处罚法》未作专门的具体列举规定,所以选项C错误。(3)当事人以什么形式提出听证要求,《行政处罚法》未作明确规定,所以选项D错误。 学员问题: 请问质证是什么意思?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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