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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匆匆流逝,距离2019税务师考试只剩下两个多月的时间了,报考税务师的同学们,一定要抓住最后的复习时间高效备考,规划好学习时间,做到一点一滴的知识积累。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交,答疑老师们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为帮助广大考生解决备考难题,特搜集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试题内容: 知识点3:增值税普通发票 (1)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上述所指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学员问题: 个人出租房屋的房产税税率不是4%么?为什么讲解中个人出租房屋税务局代开的发票是按5%征收率减按1.5%计算呢?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个人出租房屋的房产税税率不是4%么? 答:对的。 为什么讲解中个人出租房屋税务局代开的发票是按5%征收率减按1.5%计算呢? 答:发票上的税率是增值税的税率,并不是房产税。 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您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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