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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忙碌碌了一整年,我们即将迎来2019税务师考试,同学们一定要抓住最后的机会高效备考,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争取以最好的状态上考场,为了助力大家备考,小编特为大家呈上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答疑精华,快来看看大家都有什么问题吧:
学员问题: 要约邀请和承诺的区别?此题很容易理解为承诺的撤回。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承诺,是受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的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在商业交易中,承诺又称接受或还盘。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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