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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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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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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二)》科目,主要考核税务师的职业胜任能力,考核内容以《税法(二)》考试大纲和教材为限,考核难度与2015年度《税法(二)》基本持平,考试的题型、题量和考试重点难点与2015年度基本相同。
一、《税法(二)》的考试特点
1.题型稳定
《税法(二)》试题多年来均采用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4类题型,2016年也不会变化。各类题型的考试题目均为客观型命题,所有题目给出备选答案,由考生按照要求选出一个或多个最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2.考核全面
《税法(二)》试题考核面广,试题全面覆盖考试大纲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九个税种。
3.重点突出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是历年《税法(二)》考试的三个重点税种,所占分值较大,考生应重点复习,熟练掌握。
4.综合性强
所得税的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综合性较强,试题涉及业务多,税务处理难度偏大,考核内容跨越《税法(I)》和《税法(二)》的多个章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等其他税种的正确计算为前提。着重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及其熟练程度。
二、2016年《税法(二)》应掌握的重点内容
《税法(二)》包括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考生应围绕每个税种的税制要素,在通读教材、全面掌握的基础上,适当关注如下内容。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税法(二)》的重点,考生应在熟练掌握居民纳税人企业应纳税额计算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非居民纳税人税额计算;在熟练掌握一般业务涉税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企业重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涉税处理规定;在熟练掌握国内业务涉税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涉外业务的税收规定,如税额抵免、居民企业海外投资等。考生应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主要类型、征税对象、所得来源地的确定,掌握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的规定和低税率的适用范围等。
熟练掌握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两个公式。掌握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的类型,收入实现的时间和确认条件,以及视同销售的范围等。掌握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的内容和企业接收政府和股东划入资产的税务处理等。掌握扣除项目的原则、范围和标准,不得扣除的项目内容以及亏损弥补的规定。扣除项目的标准以企业经常发生的业务为重点。
掌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存货、投资资产等不同资产的计税基础、折旧或摊销的范围、年限和方法,以及成本的计算、扣除方法等规定。掌握资产损失扣除的政策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
掌握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等。
掌握企业所得税中有关免税收入的规定、减征与免征优惠、高新企业的优惠、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加计扣除的优惠、创投企业的优惠、加速折旧的优惠、减计收入的优惠、税额抵免的优惠、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非居民企业的优惠、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优惠以及其他有关行业的优惠等。优惠政策虽然很多,但是掌握并不困难。学习时从两个方面去把握:一是优惠主体,即纳税人是什么样的企业可以享受优惠,如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非居民企业等;二是优惠对象,即企业经营的业务内容,如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研发、购买环保设备等。
熟悉企业重组的概念,应掌握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股权或资产划转的所得税处理。熟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概念,应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收入、成本、费用扣除、计税成本的核算方法和特定事项的税务处理。
熟悉源泉扣缴的扣缴义务人、熟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税务管理、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的所得税的规定,熟悉源泉扣缴的后续管理和法律责任等。
掌握扣缴方法、税源管理、股权转让所得的管理、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处理等。
熟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纳税期限、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问题、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的管理等内容。
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所得税管理、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填列方法等。
掌握关联申报管理、同期资料管理、转让定价方法管理、预约定价安排管理、资本弱化管理和一般反避税管理等内容。熟悉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管理、成本分摊协议管理、熟悉受控外国企业管理、熟悉相应调整及国际磋商、熟悉法律责任、熟悉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规定等内容。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税法(二)》的重点,考生应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熟悉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11类所得的内容。
熟悉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熟悉所得来源的确定和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掌握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范围,11类所得适用税率的具体规定,稿酬所得减征,劳务报酬所得加成征税,应纳税所得额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等。
掌握11类所得各自的计税方法,在此基础上掌握扣除捐赠款、境外缴纳税额抵免、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建筑安装业从业人员、广告业个人取得所得、对演出市场上个人取得所得、年终一次性取得奖金、个人股票期权所得、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个人所得、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个人所得、个人拍卖收入、个人无偿受赠房屋产权、企业年金、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等特殊情形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
掌握个人所得税免税的项目规定,熟悉减税和暂免征税的项目,熟悉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时的审批原则等。
掌握自行申报纳税的方法;应熟悉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源泉扣缴的纳税申报方法、高收入者和医疗机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应熟悉个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完税证明的规定等。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除掌握基本所得项目外,特殊所得是计算的难点,学习时应认真理解法规的规定并掌握特殊的计算方法。
3.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税法(二)》的重点,考生应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掌握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掌握收入额的确定、扣除项目、评估价格办法及有关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和出售旧房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一般减免税的规定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等内容。
熟悉土地增值税的概念、特点、特殊售房方式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熟悉特殊减免税的规定,熟悉申报纳税的程序、纳税时间和缴纳方法、纳税地点以及相关单位的责任与义务等规定。
土地增值税是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销售新、旧房屋所征收的一种税,从计算题的角度讲比较简单,只涉及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要素和规定。如果要作为综合分析题就有一定难度,往往会涉及企业应缴纳的多个税种,如营业税(营改增后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学习时要把握各税种的计税依据以及相互间的关联关系。
4.财产税和行为税
财产税和行为税是我国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重点掌握如下内容:
掌握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地点、减免税及其各自的征收管理规定等内容。
《税法二》涉及的小税种较多,要把各税种的各个要素完全区分清楚也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学习时也要把握一定方法,在诸多要素中应重点掌握计税依据、减免税优惠政策、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等。
三、《税法(二)》的学习方法与备考策略
《税法(二)》的学习与备考,要牢固树立“以教材为主”的思想,坚持“精读教材、吃透例题、强化练习、善于总结”,妥善安排复习时间,笃学不倦,砥砺前行。
1.精读教材
《税法(二)》试题以考试大纲为线索,以教材中的知识点为考核内容,考生学习时必须在通读教材的基础上,精心研读教材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教材中涉及的各项政策法规,是《税法(二)》学习的最基本方法。
2.吃透例题
《税法(二)》中每个章节都配有例题,每道例题都集中反映了对应章节的重点和难点,考生应认真分析、反复验算。吃透例题有助于考生突破难点,准确适用税收制度。
3.强化练习
精读教材要结合习题进行练习,发现自己的学习漏洞,找准努力方向,提高解题速度,以适应《税法(二)》中计算题较多的特点。强化试题练习,增强实战效果。
4.善于总结
在精读教材和强化练习过程中,考生要善于总结各个税种的特点、区别和联系,认真总结,可以简化考前复习内容,提高复习效率,巩固备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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