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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通过2017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打好基础高效备考是关键,学员可根据正保会计网校制定的预习计划表安排学习进度。网校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今天你学习了么?
知识点: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征税范围
√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城市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
√县城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纳税人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出典,是指产权所有人将房屋、生产资料等的产权,在一定期限内典当给他人使用,而取得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
3-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由房产使用人纳税
以外币为记账本位币的,税款按照缴款上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
·税率(要背)
√从价计征:税率为1.2%→年税率
√从租计征:税率为12%
√2008年3月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
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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