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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实务试题:税务行政复议证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Shadow 2019/12/25 13:00:40 字体:

2019年涉税服务实务税务师试题:税务行政复议证据

2020年税务师预习阶段题库已开通 抓紧时间来做题!

8.下列不得作为税务行政复议定案依据的有( )。

A.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

B.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C.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

D.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E.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E
【解析】

下列证据材料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1)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2)以偷拍、偷录和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3)以利诱、欺诈、胁迫和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4)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 (5)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复制品; (6)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7)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8)不具备合法性、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出题角度】考核税务行政复议证据

【难易度】★★

【点评】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证据”知识点。该题目所涉及知识点在下列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辅导中均有体现:奚卫华老师【高效实验班】教材精讲第十三章02讲;陈立文老师【超值精品班】教材精讲第十三章01讲;考试中心开通的模拟试题(二),单选题第20题。奚卫华老师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应试指南》第444页第3题;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经典题解》第333页第1题。 

【VIP】李杰老师逐章精讲第十三章税务行政复议证据知识点;专属模拟试题(三)多选题第10题。

因为有目标,所以,我们认真过、努力过、改变过。顺利通过税务师考试就是我们的小目标之一。要坚持做税务师试题!以上是《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的2019年税务师试题,大家好好做一做!想做税务师试题可以利用好网校税务师题库哦!

根据往年经验,2020年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2019年4月中旬左右,考试时间一般在11月份。正保会计网校会及时为广大初级会计考生提供相关考试报名政策资讯,请密切关注哦!正保会计网校2020年税务师辅导课程报名啦!详细了解:高效实验班超值精品班税务师VIP签约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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