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9年税务师《税法一》试题:征收管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Shadow 2020/02/21 12:56:22 字体:

2019年税务师《税法一》试题:征收管理

14、某生产企业2020年2月10日签订货物销售合同,合同约定2020年3月10日发货,3月15日收款,生产企业按约定发货,5月5日收到货款,则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 )。

A.2020年2月10日

B.2020年3月10日

C.2020年5月5日

D.2020年3月15日

参考答案:D

考查知识点:征收管理

参考解析: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务师一次五科备考体会:以课件为主,紧跟老师步伐!

一、充分利用时间,在短时间内掌握各科主要知识点。

从打算报考起,上班期间忙于工作,但中午及晚上利用起来,有五个小时以上;周末两天可利用85%左右;七、八二个月是放假,正是好好学习备考的黄金时间。其次,设法克服备考疲劳,保证有足够的精力,良好的备考效率。第三,我安排《涉税服务实务》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时间占55%以上,安排《财务与会计》等另外三科的时间就比较少些。

二、依托正保会计网校平台,听课件,做试卷。

这次备考税务师考试,以网校老师的课件为主,网校2017年五科基础班的课件全部听过,2018年的五科预习班、基础班、习题精讲、考点串讲、模考点评及考前冲刺等全部听完,像《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是按2.0X讲课速度进行。

>>点击查看全部备考经验内容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