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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合伙事务执行
45.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对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情况进行监督
B.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C.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必须是自然人
D.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E.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
本题考核合伙事务执行。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所以选项C、D错误。
【出题角度】合伙事务执行
【难易度】★★
【点评】本题考核“合伙事务执行”,该题目所涉及知识点在下列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辅导中均有体现: 赵俊峰老师【高效实验班】教材精讲第十二章第02讲;李素贞老师【超值精品班】教材精讲第十二章第01讲;杨善长老师【高效实验班】模考点评班预测试题(三)第03讲;考试中心开通的预测试题(三)多项选择题第17题。赵俊峰老师2019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应试指南》第480页第24题;李素贞老师2019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经典题解》第213页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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