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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涉税法律》试题: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Shadow 2020/06/11 14:16:14 字体:

2021年税务师《涉税法律》试题: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延考考生回忆版)

单选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在合伙协议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形下,关于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可以与本企业进行交易

B.可以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外开展业务

C.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财务状况

D.法人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所以选项A错误。合伙企业没有法定代表人。所以选项B错误。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所以选项C正确。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所以选项D错误。

【点评】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这个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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