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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试题: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Shadow 2020/07/23 09:49:32 字体:

2019年税法二试题: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

10.下列所得中,按照支付、负担所得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有( )。

A.销售货物所得

B.利息所得

C.动产转让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E.租金所得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DE
【解析】

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①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②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③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出题角度】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

【难易度】★★★

【点评】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该题目所涉及知识点在下列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2019年税务师《税法(二)》辅导中均有体现: 杨军老师【高效实验班】教材精讲第一章第02讲;徐伟老师【超值精品班】教材精讲第一章第02讲;考试中心开通的模拟试题(一)多项选择题第2题,预测试题(一)单项选择题第3题。杨军老师2019年税务师税法(Ⅱ)《应试指南》第12页例题3;徐伟老师2019年税务师税法(Ⅱ)《经典题解》第91页第1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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