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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税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51.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属于税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案件包括( )。
A.对税务机关作出的非正常户认定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案件
B.对税务机关不予退还多缴税款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案件
C.对甲税务机关向乙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案件
D.对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案件
E.对税务机关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案件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所以选项C错误。
【出题角度】税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点评】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该题目所涉及知识点在下列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辅导中均有体现: 赵俊峰老师【高效实验班】教材精讲第五章第05讲;李素贞老师【超值精品班】教材精讲第五章第01讲;杨善长老师【高效实验班】模考点评班模拟试题(一)第01讲;考试中心开通的模拟试题(一)综合分析题第1题。赵俊峰老师2019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应试指南》第93页知识点、94页例题8;李素贞老师2019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经典题解》第90页第1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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