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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单选题:收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Shadow 2021/02/25 19:25:03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根据论坛学员的反馈整理了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及参考答案(考生回忆版)!更新完毕!

10.下列关于收养的说法中,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A.收养人应当年满40周岁

B.配偶一方可以独自收养子女

C.监护人不得将未成年子女送养

D.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收养。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30周岁。所以选项A错误。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所以选项B错误。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所以选项C错误。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所以选项D正确。

【点评】本题考核"收养"这个知识点。该题目所涉及知识点在下列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2020年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辅导中均有体现:赵俊峰老师【无忧通关班】基础精讲第10章第02讲;赵俊峰老师【高效实验班】基础精讲第10章第02讲;李素贞老师【超值精品班】基础精讲第10章第02讲;杨善长老师【VIP签约特训班】逐章精讲第十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第十一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2020.08.09);VIP签约特训班模拟试卷(一)多选题第9题;无忧通关预测试卷多选题第15题;赵俊峰老师2020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应试指南》第517页第23题;李素贞老师2020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经典题解》第423页第70题;赵俊峰老师2020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冲刺通关必刷8套模拟试卷》密押试卷(二)第23题。

注:以上题目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网校整理发布并提供参考答案及解析,税务师考试是随机抽题,以上题目顺序与真实考试有差异。

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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