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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税收相关法律》第一篇第一章“行政监督与行政检查的区别”概念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试题内容:
【例题·多选题】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检查的行为属于( )。
A.行政确认行为
B.要式的行政行为
C.行政强制执行行为
D.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E.具体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检查行为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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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问题描述: 税务检查行为既不属于行政确认,也不属于行政监督,那它到底属于哪种具体行政行为呢? 答疑老师回复: 税务检查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以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的总称。其属于要式的,依职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追问描述: 请老师细说下行政监督与检查的区别? 答疑老师回复: 行政监督检查权是行政机关的职权,其实两者在一般情况下属于一种职权。通过下面的比较即可得知: 行政检查是指具有行政监督检查职能的行政主体按照法定的监督检查职权,对一定范围内行政相对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执行有关行政决定、命令等情况,进行能够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检查了解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监督的特征如下: (1)行政监督的主体是享有行政监督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行为的对象是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其内容是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决定、命令的情况。 (4)其性质是一种依职权、单方的、相对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行政相对方的违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和行政目标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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